苏州市苏帮菜餐饮文化博物馆
安防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防监控室为本馆的安全报警控制中心,除馆领导、保安 经理、监控人员、电工和公安部门外,其他任何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
第二条 安防监控室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和处置事务。在岗期间,应密切监视、监听监控录像和报警系统,发现有安全异常情况应立即使用对讲机指挥保安人员进行处理。
第三条 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安防监控室所有设备为24小时开机,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关机。
第四条 值班人员应爱护机器设备,工作期间不准从事与安防监控无关的任何事宜,并保持机房的整洁和卫生。
第五条 任何无关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机器和设备,值班人员严禁在机器和设备上装载任何与监控室以及工作无关的软件,如有违反规定的,给予必要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六条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时将当班情况及设备运转情况一并交接清楚。如发现机器设备工作异常,应及时报告相关人员进行维修。
第七条 安防监控记录(包括图像、文字)是全馆安全工作的重要信息,必须由馆领导及保安间经理签字批准方可调看。
第八条 安防监控中心防区摄像探头、报警探测器、周界防卫如发现异常或报警,监控中心人员应迅速、果断、及时地采取措施,按以下程序处置:
(一) 迅速准确的查看发生报警、异常录像画面的部位、名称,并立即准确判断情况。
(二) 确定为非正常情况下的报警后,立即与相关领导及区域内保安取得联系,报告发生报警和异常情况的地点、部位,同时继续严密监视视频画面,对非正常情况进行跟踪,直至报警结束。
(三) 相关领导查看情况时,监控人员应始终保持与相关领导的联系,了解报警原因,报告情况发展。
(四) 如发生紧急或重大犯罪活动,应立即通过监控中心110联网系统,向110报警,并配合公安人员做好处警工作。
(五) 每次报警之后,必须及时在记录本上做好详细记录。如属非正常情况报警,还应报告博物馆领导。
(六) 监控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时刻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警惕性。如因值班人员不负责,发生报警未及时报告、处理而导致严重后果,将追究一切责任。